1)该用户(2016-2018)年度采暖面积和采暖费用不同的原因是: 2016年度华润电厂设备故障,造成低温供暖5天,按市政府退费比例要求,给该户做出5天的热费减免即131.14元,此费用自动划转至2017年度采暖费中。则2017年度该户采暖费中少缴了131.14元,所以2017年度交费金额对应的采暖面积相应减少了,而并非修改供暖面积。2016年度:首年入住由开发商办理代缴热费,所以仅体现132.95平米。2017年度:因增加了封闭阳台面积7.88平米,因此,132.95平米+7.88平米=140.83平米。140.83-7.88平米=132.95平米(减免131.14元的对应面积)。2018年:属正常供暖缴费,所以体现的是140.83平米。 2)对于楼梯间、电梯井为何在缴费面积之内,是因为这部分面积是公摊面积,虽然没有供暖设施,但属于房屋产权证之中合法建筑面积。根据《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》之规定,执行市政府统一标准。热用户按建筑面积收缴热费。所以这部分公摊面积含在采暖收费面积中,属于合规行为。 2018/10/12 16:40:12 [您的问题已办结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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